2015年9月28日,《国际金融报》刊登文章:上海自贸区应聚焦离岸金融,报道了记者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进行的专访,裴长洪在专访中对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出了多项建议。全文如下:
2015年9月28日 记者:唐逸如 来源:国际金融报
关键词: 裴长洪 上海自贸区 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 资本市场
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和非自贸区的金融账户不能完全封闭运行。如果一点联系都没有,那自贸区就是一个离岸中心了。所以应当建立一个区内与境内区外资金流动总量管控模式。
近日,中国资本市场出现的波动,导致一些金融创新产品夭折。那么,这是否会影响一直处于金融改革前线的上海自贸区改革?其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又是什么?
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在上海财大金融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等联合举办的“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金融市场改革与创新高峰论坛”上指出,上海自贸区金改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到2020年要建设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从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进展来看,更大的制度设计,更多着力点还是要放在改革上。自贸区得不到多少的优惠政策的支持。金融改革创新最终是要根据实体经济的需求出发。无论是自贸区还是非自贸区,大家改革的总目标都一样。”裴长洪说。
自贸区账户盼打通
自贸区成立以来,自由贸易账户是其金融改革的一大成果,通过该账户,不少企业可以扩大人民币境外借款规模,获得比境内低成本的资金。据悉,截至2015年6月末,上海自贸区共有62家企业办理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合计金额247亿元。
不过,裴长洪认为,目前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办理业务便利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导致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规模大大远离央行计算的上限额度。当务之急是研究如何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帮助自贸区内企业更好地进行境外融资。他指出,目前试点的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既可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进行,也可以通过跨境人民币业务框架下的人民币账户借入。
裴长洪指出,从今年的宏观经济稳增长,以及将来采取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要求来看,可以考虑适度扩大人民币境外融资规模,以境外低利率资金平衡境内资金市场价格,为此,应继续扩大人民币境外借款规模,并推出便利化的改革措施。
此外,关于自贸区账户要的管控问题,裴长洪认为自贸区金融改革目的不是建一个飞地型的离岸中心,而是要引领中国金融体系进行更高层次的开放。因此,可以考虑在现有自由贸易账户上进一步进行投融资汇兑的创新。
“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和非自贸区的金融账户不能完全封闭运行。如果一点联系都没有,那自贸区就是一个‘离岸中心’了。所以应当建立一个区内与境内区外资金流动总量管控模式。”裴长洪说。
裴长洪还建议,应该提升金融机构开展分账核算业务功能。据了解,目前国内尚未允许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因此在区内这些非金融机构尚无开展分账户核算业务的可能。下一步,应研究证券、保险等非银行机构,以自由贸易账户为依托开展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可行性。
打造离岸金融中心
关于资本项目开放,裴长洪认为,上海既然要做人民币国际金融中心,资本项目开放是题中应有之义。
裴长洪指出,近期股市波动加上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资本项目开放进程有一点影响,至少监管层会审慎考虑,如果口子一下开太大,监管能力和监管手段能不能跟上的问题。但从长期目标来看,资本项目开放不应该改变。
“从深化改革的预期来讲,应继续放宽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债券期货市场,特别是个人投资者有关资本项目开放应当加快推进,相关配套规则应尽早出台。”裴长洪提出建议。
裴长洪认为,上海自贸区没有离岸金融业务是成不了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国际化程度越高,它在国际舞台上交易活动也越来越频繁。“现在香港是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已经有了一些离岸金融功能,比如离岸债券市场等。随着我们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扩大,还需要在更多的国际金融中心拓展人民的交易活动。”裴长洪指出。
裴长洪认为,目前上海在离岸金融业务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有些方面,上海自贸区的离岸金融业务甚至不如重庆,因为重庆拥有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的优惠政策,但是上海却没有。从这个角度来说,改革也需要政策,不是说不需要政策。上海应该和现有的国际金融中心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裴长洪建议,应建议修改完善离岸金融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扩大中资银行离岸业务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合法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支持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发展。
金融“基建”先行
裴长洪认为,“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第一步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括建立一个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体系。无论是美元还是日元,强大的支付结算体系对一个货币在全球的功能有极大的作用。”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不仅仅有个改革的问题,更有创新的任务,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国家层面需要考虑投入的事情。
此外,裴长洪还提出要完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包括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在内交易平台应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建立互联互通机制,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融资的便利。
同时,上海自贸区要积极探索在自贸区建立大宗商品衍生品清算平台,指导银行间市场清算所积极研究并逐步推出更多能源类,有色金属类,化工类、农产品类等大宗商品现货、衍生品清算业务。
裴长洪认为,自贸区应成立功能合一的混业金融监管机构。这一金融监管机构在全国人大授权范围内承担辖区内金融领域的立法与执法工作,统一对口承接一行三会的监管任务和监查,国际监管信息交流与合作。并且对全国自贸区的金融市场,在岸、离岸的金融活动与机构行为进行监管,为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
(原文见《国际金融报》 2015年9月28日第21版,http://paper.people.com.cn/gjjrb/html/2015-09/28/content_16165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