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以贸易投资的数量增长作为“开放红利”的主要标准是过去高速增长阶段以规模速度、扩能增量为特征的发展方式在对外开放领域的折射。在新一轮的对外开放中,如果我们继续沿袭以往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评价思路,即主要以贸易投资增长的幅度和规模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从未来若干年世界分工和贸易投资发展的趋势来看,可能并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相反,如果没有以往那种令人眩目的数据,是否就意味着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不成功呢?因此要讨论评价的思路转换问题。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外开放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新思路,从而为如何评价新一轮对外开放的绩效提供了基本依据,目前国家着力实施的对外开放战略蕴含了对外开放的新的价值取向,因此有必要对未来,包括“十三五”期间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指标做出新的研究。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 “开放红利” 绩效评价
一、问题:以往的“开放红利”标准还适用吗?
从2013年以来,在我国实施的扩大对外开放的新举措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世人所瞩目。2014年9月26日上午,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报告了自贸区一周年成绩单。这包括自贸区推进的四大制度创新,同时披露了一些统计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是新设企业和项目落户数量,但没有披露吸收外资金额数量,关于进出口贸易,则称2014年前8个月同比增长11%。对这份成绩单,社会舆论并不一致,其中不以为然的看法大有人在,主流媒体上看不到,但网上却不乏此类评论。确实,国人已经习惯于看到以往我国对外贸易和吸引外商投资大幅度增长的令人眩目的数据,并且习惯于看到吊车林立、高楼拔地而起的开发投资热潮。这些数据信息和热火朝天的实际场景,都向社会传递了一种“开放红利”的观念,成为评价开放成绩的标准,即贸易和投资数量增长是硬道理,它是髙速增长阶段以规模速度、扩能增量为特征的发展方式在对外开放领域的折射。而经济学研究中的“收益一成本”分析方法,实际上也是以这种假定为前提的。思维敏捷的经济学研究者分析了上海自贸区改革的政策红利(陈林、罗莉娅,2014),认为自贸区制度在全国推广后,虽然有本土企业超额利润减少的代价,但将提高国内消费者的福利水平,从而导致“转移支付”和扩大内需的效果。当然,这个分析还不是实证,其模型还只是预测性的理论模型,其暗含的前提也是扩大开放引致外商投资足够数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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