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兴华 冯志轩
内容提要:在2013年度,经济学界就经济体制改革、资源配置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生贫富分化的原因与对策、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坚持和发展等有关理论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讨,取得了许多成果,本文梳理了这些文献的内容,将讨论的主要内容、争论的焦点和取得的进展加以归纳和综述。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 资源配置中政府与市场 贫富分化 共同富裕 经济增长转型
2013年是十八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年,这一年又召开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经济学界对于改革与发展的许多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与探讨,取得了许多有益的成果。本文就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怎样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景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走向共同富裕、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坚持和创新等几个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和不同意见进行了梳理和综述。
一、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问题不同见解的争鸣
2013年中国经济学界就如何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怎样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特别是怎样正确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和不同观点的争鸣。
(一)《重启改革议程》一书引发的争论
2013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幕前夕,学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种种建言纷纷登台,尤以吴敬琏的《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一书特别引起关注,它被评为我国国家图书馆第八届文津图书奖。《光明日报》也做了报道和宣传。但在学界引起了强烈质疑,许多学者提出批评意见。
吴敬琏认为改革开放前的体制是一种“榨取性体制”,改革开放改变了这种体制,市场化改革是中国能够发展的最重要原因。他反对“北京共识”或者“中国模式论”,认为中国的成就并不是来自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力量,而是来源于民间创业活动的开拓,它们是中国出人意料的发展的最基础的推动力量,但市场经济还不完善,表现在党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国有经济在经济活动总量中并不占优势,但它仍然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21世纪初期以来改革出现了停滞甚至倒退的倾向,这就使中国经济的半统制、半市场混合体制的消极方面更加强化。中国的国有企业和政府的过度干预恰恰是导致目前多种社会矛盾的原因,政府官员拥有太多的自由裁量权。这些导致了一方面中国无法完成经济的转型和升级,另一方面则导致了腐败丛生。中国有变为国家资本主义进而沦为权贵资本主义的风险,认为只有进一步市场化,从威权发展模式改革为民主发展模式,中国才能有出路。①
吴敬琏的这些观点遭到了许多学者的批评。周新城提出,吴敬琏故意妖魔化国有企业,无视公有制在保证我国经济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生产力中的作用,也无视党关于坚持公有制的一贯主张。在关于市场经济的问题上,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的重要创造,忽视市场经济必然和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这一客观事实,坚持市场原教旨主义,否定政府作用。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新自由主义观点,早已成为人人喊打的目标,而吴敬琏却仍然坚持这些内容。②
杨承训认为,吴敬琏用“市场化”偷换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无视中国市场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并且编造谎言夸大改革中的问题,甚至将私人资本的行贿活动、私人资本对国有资本的吞噬和过度市场化与私有化造成的两极分化推到政府和国有企业头上,是非常错误的。③
宗寒认为吴敬琏将新中国的前30年说的一团漆黑、描述成“苦难年代”、“巨大灾难年代”是完全无视历史事实,抹杀这30年的巨大成就。这30年中中国的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发展打下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的很多探索正是建立在这30年的基础之上的。刻意歪曲历史的倾向不仅是错误的,而且后果是非常严重的。④
丁冰认为,吴敬琏一方面推崇所谓“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又推崇欧美式的市场经济,这二者是自相矛盾的。欧美式的市场经济正是最不公平、最不公正的市场经济。而且指出吴敬琏所说的国有企业的垄断、与民争利根本站不住脚,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导致的是外资经济对这些领域的控制,在政策倾斜方面实际上是非公有制经济享受了更多的倾斜政策。⑤
陶玉批评说:目前理论界有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一种“过渡性的经济形态”,最终要使政府逐步退出微观经济活动领域,专注于公共服务的提供。建立“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所向往”的欧美模式,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这种错误十分明显地走向了另一个极端。⑥
梁柱批评《重启改革议程》说:该书劈头就提出“中国再度面临‘向何处去’的问题”,颇有煽情作用。本来,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特别是闭幕不久的十八大,都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即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作了明确回答。但吴敬琏并不认同,却要危言耸听,另找出路。该书中立论的前提设定是违背事实的。梁柱对此进行了系统辩驳。还批评该书设定的另一前提是:国有制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已经成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主要障碍”。认为坚持公有制是受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束缚。梁柱指出: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所谓‘重启改革议程’必然导致的严重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不难看到作者究竟要把中国引向何处。”⑦
何干强等的批评意见更尖锐。他们说:一些以“改革”出名的学者,一贯大造所谓“现代市场经济论”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最近出了《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的书,集中体现了他们改革的指导思想。该书宣扬改革需要用民主社会主义理论指导,认为“欧美模式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所共有”,“现代经济学”是“反映这种经济类型运动规律的”。实践上主张“国退民进”,“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最活跃部分,推动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何干强等批评说:“就是这样一本书”竟然获得图书奖。⑧
刘国光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指明了方向,就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而不是以按资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目前有一种错误观点,对我们的改革目标进行歪曲,如果对此错误观点不进行警惕和批判,就可能对我国下一步的改革走向产生不利的影响。这种观点的核心思想是:中国目前仍然是一种“半统制、半市场”的体制,政府和国有经济仍然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制高点”。改革开放的成就完全归功于市场化的进展,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干预过度、市场化不够。两极分化等社会矛盾的根源主要是由于政府权力过大,贪腐过于严重,下一步改革是要削弱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干预,市场化是解决一定问题的灵丹妙药。这种观点是大家批判的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⑨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不同见解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的定位问题,理论界呈现出一些不同的见解。一种是主张未来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弱化政府职能:高尚全认为,只有弱化政府的职能,才能够真正发挥出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的主体是市场,政府只是环境的创造者,未来的改革方向应当是将管制型、全能型的政府改革为有限的、“服务型”的政府。⑩(11)
吴敬琏认为,“中国模式”的支持者一直认为它的最大特点和优点,在于中国有一个“强势政府”,或者说中国政府“具有今日世界上最强大的行政能力”,因而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来实现伟大的“国家目标”。然而,30多年前依靠强大无比的国家权力强制推行的“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运动所造成的深重的灾难,尽管有人千方百计地加以掩盖,也无法从历史中抹去。这些年来,极“左”势力用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口号蒙骗大众“掀起强化国家权力和行政控制,从市场化、法制化、民主化倒退的风潮,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12)
吴敬琏还说,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还没有完全实现,政府和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强力干预和管控妨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权力对经济活动干预和控制的加强,使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得以强化,贫富差距拉大。”如果想要遏制腐败,首先要从各个方面推进市场化的改革,削弱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把这个制度基础给铲除掉。”(13)
马国川批评“强调国家和国有经济的‘重要作用’,由政府来‘驾驭’市场和‘管控’社会”的观点,斥责这是“反对改革开放和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国家的思潮。”(14)
另一些学者持不同的见解。袁恩桢认为,中国不能走西方“弱政府、强市场”的道路,而必须实现市场和政府的“双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不同,正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在中国,公有制可以成为政府调控的坚实基础;社会主义政府充分的权力和充足的财力可以有效地调控经济,防止经济运行的偏差;社会主义政府的人民性和无私性可以保证其在调控经济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强政府”可以抑制商品经济中的各种拜物教因素;“双强”模式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优越性,推动生产力发展。而将市场和政府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是错误的。(15)
韩文秀不赞同在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弱化政府的作用,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有效的政府治理不仅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因为坚持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实践也充分证明,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的伟大历史进步与辉煌业绩,与我们党和政府在推动改革开放与发展、维护发展环境稳定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息息相关。我国宏观调控和政府治理,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16)
也有一些学者试图在市场和政府关系之间引入一些中介因素。杨承训等人认为,应该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加入科技因素,实现从“两只手”的协同,向“政府主导、科技引领、市场发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三元耦合机制转变,建立以政府为核心,发挥市场活力、同时避免市场缺陷,并且使科学技术起同样的基础作用的体系。(17)白永秀、王颂吉则认为将政府—市场的结构转变为政府—中介组织—市场的结构,利用中介组织在政府和市场之间架起桥梁,并帮助政府理清其职能。(18)
(三)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不同解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决定》中关于市场和政府作用的定位,引起了学界不同的解读。
一种观点认为,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意味着市场作用的强化和政府职能的弱化。高尚全认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表明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政府应该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主体,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政府要结束“替市场”决策的思维。落实放权、限权、分权,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并将权力下放到基层。(19)
吴敬琏认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意味着否定沿着强化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管理的方向走。他批评有人把我国经济的发展归因于“强势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市场的‘驾驭’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控”。各级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不但没有削弱,反而还不断加强。这严重抑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他提出两条道路的对立:“是朝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道路前行,还是沿着强化政府权力的道路前行”。又说:三中全会讲:要使市场在资源中起决定作用,“这就回答了特别是最近十多年来的一个很大争论,就是我们的改革要往前走,向哪一个方向?向市场化方向走,还是强化政府对于经济、对于社会的管理这个方向走,这是一个重大的方向性问题”。(20)
另一些学者强调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也同样重要。林毅夫认为,市场的作用从过去的“基础性”到今天的“决定性”的转变含义重大。他主张“有效的市场”与“有为的政府”的结合。“对于转型中的国家,有为的政府尤其重要”。他指出:20世纪七八十年代,新自由主义盛行,强调市场,忽视了政府的作用,推行私有化、自由化、市场化。结果是推行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华盛顿共识的国家经济普遍崩溃停滞,危机不断。在同一时期,有少数经济体取得了成功。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经济发展和转型中既有“有效的市场”,也有“有为的政府”。他既强调我国应“消除对市场遗留的干预和扭曲,让资源由市场配置”,又强调“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在保护产权、维持宏观稳定、克服市场失灵上发挥作用,推动技术、产业、制度等结构的变迁”。(21)
程恩富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与中外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论有着天壤之别。前者有五个特点:“一是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并存;二是限于一般资源的短期配置,而非地下资源等特殊资源和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三是文化、教育等某些非物质资源配置,只是引进适合本领域的市场机制,而非市场决定;四是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并体现在市场经济体系和市场活动中;五是在财富和收入分配领域由市场和政府各自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作用大些,再分配中政府作用大些。”(22)
有的学者对“泛市场化”提出批评。《泛市场化批判》的作者田广在接受《经济学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深入探讨分析并质疑曾广为流传的泛市场化学术思潮及其负面影响,提出了纠正泛市场化思潮谬论的具体建议。泛市场化理论将国家对经济事务的管理和调控,贬斥为“走计划经济的老路”。这种理论观点以经济科学的方式,泛滥于中国大陆。泛市场化思潮的根源主要来自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就是既尊重市场规律,又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和功能,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23)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个课题组对杨伟民的文章的有关观点,提出不同意见:杨伟民解读说,“市场的作用从‘基础’变为‘决定’……是深化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提出使市场起决定作用,就是改革的突破口和路线图,基本经济制度、市场体系、政府职能和宏观调控、财税金融、土地制度、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改革,都要以此为标尺,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也有了原则和检验尺度。”这是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引申开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成为“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三中全会的《决定》对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的界定范围,是经济领域中的资源配置领域,并不是全部经济领域。在思想政治领域,在公益性文化领域,在教育、医疗公益领域就更不能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24)
卫兴华指出,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优点是毋庸置疑的,这次将“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使得提法更明确。但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联系在一起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可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中政府发挥什么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主要是就这个层次而言的,在这个层次上在资源配置中,凡市场能做到和能做好的事,就放给市场去做;但同时也要看到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存在市场失灵,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在认识和肯定市场正面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市场的负面效应,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是让市场更好配置资源的题中之意。第二层次是政府在整个社会主义发展与改革事业中起什么作用。在社会主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建设与发展及其改革中,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在国防与军队的建设与改革中,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的主导作用,而不是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25)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讨论
(一)关于中国经济增长的未来前景
近两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率降到 8%以下,引发了中国未来经济增长问题的讨论。
一部分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了中国经济未来的增速转变问题。刘树成认为,我国已经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在新的形势下,经济增速下降具有惯性,因此宏观调控的突出要求是守住增长的下限,要利用宏观调控对“换挡”进行定位,将中国的增长速度稳定在7.5%—9%的“中高速”。这种中高速一方面仍然是世界上较高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主动将增长速度降下来,使经济发展更加注重转方式和调结构,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26)
沈坤荣、藤永乐认为多数实现了快速增长的经济体,都面临一个结构性减速的过程,从根本上来说,增长会导致服务部门的比重上升,而服务部门的生产率如果不能够在这个过程中快速提高,则意味着整个经济的生产率增长乃至经济增长速度会下降。并且中国过去推动增长的因素目前都已经出现了问题,中国增长的重要动力“制度红利”目前已经消失,中国劳动力的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人口红利”消失,并且长期不注意资源开发规划和环境保护,导致中国的资源环境问题突出,而且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超过合理范围,使得收入分配差距对于增长的负面效应大于正面效应,阻碍经济增长,因此中国未来很有可能面临结构性减速。(27)
何帆认为,高速增长都是不平衡的,不平衡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而中国的高速增长已经带来了较大程度的经济失衡。目前世界经济进入了国际金融危机后的长期低迷期,中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环境不容乐观;中国的人口结构发生转变,老龄化迫在眉睫,“人口红利”正在消失;而且中国过去的增长前景主要依靠较大规模的投资,但是投资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使得中国未来不可能长期依靠投资实现增长。当前所要做的主要是防止经济“硬着陆”和实现中国经济尽可能长时间的平稳增长。(28)
黄益平、苟琴、蔡昉则提出,经济增长放缓将是中国经济的“新常态”。中国过去的增长依靠的是“非对称市场化”,即一方面使得产品市场自由化,使得市场可以调节各种产品的生产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在要素市场上通过各种管制形成扭曲,从而为企业提供额外的激励。但是这种扭曲要素市场的做法最终导致了经济失衡,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了过于优惠的补贴,形成了收入从家庭流向企业的特殊机制,这种机制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造成许多结构性的问题。(29)
刘伟、蔡志洲比较了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情况之后认为,尽管高速的增长最终会发生回落,但是这种增长速度的放缓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只要中国处理好国内的社会和经济矛盾,我们仍有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实现增长,而且随着世界其他国家经济增长的放缓和中国汇率的变化,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重要性的提升可能会快于自身经济的增长。而且,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中国未来不仅有可能继续快速增长,也有必要快速增长。(30)
张军认为,中国在过去的增长过程中投资的增长伴随了全要素增长率的快速增长,从而延缓了投资收益递减的速度。在未来,中国投资的空间还仍然非常大,而且资本存量的区域差异,也使得更进一步的投资成为必要。而且我国的农业人口转移还未结束,至少要继续进行20年。中国未来有不少于十年的时间通过经济结构转变和就业结构的现代化,来保持高速的增长。(31)
针对目前的经济减速,国外出现了很多“唱衰中国”的声音,对此,很多学者进行了反驳。宗寒认为,中国的经济之所以能够实现快速的增长,来源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更好发展生产力,并且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同,中国和西方在发展的目的和动力、综合国力和全面发展状况、社会凝聚力和影响力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这些根本因素决定了中国能够实现快速的增长,增长率在个别年份的波动是正常的,不能因此否定中国增长未来的潜力。(32)
何玉长认为,中国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国民经济使得中国未来具有足够的增长动力。实体经济为国家财政提供了雄厚的基础和强有力的支持;实体经济为主使得中国可以阻御虚拟经济的风险和国际上波动和信用评级带来的风险;同时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使得我国的金融体系没有受到影子银行快速兴起的影响,仍然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实体经济必将阻退“唱衰”中国的论调。(33)
(二)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讨论
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景与中国能够实现以及如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原因和途径方面,中国学界也进行了许多讨论。
刘诗白认为,目前从社会对科学技术的需求、科学技术近期的突破空间和目前危机后的经济形势来看,世界正处于科技革命的前夜,而中国要以科技创新促转型、稳增长,首先要转变高速低质的传统发展思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完善专利制度、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加强对科技的金融支撑;同时也要有效发挥政府功能,在关键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科技领域,实行政府主导,实现跨越式创新。(34)
洪银兴认为,由于资源的约束、环境问题的显现、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落后和我国处于国际价值链低端的严峻现实,以创新驱动增长刻不容缓,由比较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中国目前的技术创新主要是外生的,即依靠国外引进,要改变这种局面,最重要的是实现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协调发展和互相作用。而这种协调发展一方面是充分支持知识创新,重视这个创新的源头,另一方面要使得知识创新能够顺利转化为技术创新,这就要求知识创新向前延伸至应用阶段,企业的技术创新向后延伸到知识成果孵化阶段,从而使得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顺利衔接。(35)
辜胜阻、王敏、李洪斌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抓住三个要点,一是要将创新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中心环节,认为最重要的是让企业创新有利可图,通过利益补偿机制让企业“想创新”;通过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企业“敢创新”;通过推动产学研合作,大小企业合作,让企业“会创新”;通过建筑良好的融资平台,让企业“能创新”;二是要将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引擎,让农民工市民化、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完善城市内基础设施的建设;三是要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形成新的“改革红利”,落实公平竞争的环境。(36)
曹雷、程恩富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论述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性,全球化一方面是全球要素流动的加快和经济联系的紧密,但另一方面,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因此融入全球经济的我国的经济风险是不言而喻的,要减少这种风险,就需要使经济向“充分自主型”发展方式转变。首先就是完善劳动力、资源和环境的价格机制,激励自主创新,注意外来技术的“挤出效应”。其次是真正做到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主导。最后,是要有计划控制经济在市场、资源、技术等多个方面的对外依存度,并控制外汇储备的量。(37)
卫兴华回顾了新中国60年来创新因素在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创新因素在我国增长过程中的作用是在不断增强的。而目前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方面具有紧迫性,因为我国之前的增长主要是粗放式的要素投入的增长,而这种增长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我们现在不仅面临资源、环境的约束,甚至劳动力也开始面临约束。另一方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正遇到历史机遇期,一般而言大的经济危机之后可能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革命,而新一轮的科技革命目前已经有所显现,只有着力创新引领科技革命才可能避免继续落后的局面。(38)
三、关于收入差距过大和
走向共同富裕的讨论
(一)关于我国产生贫富分化的原因和对策的讨论
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产生贫富分化的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焦点,2013年我国经济学界对相关问题继续进行了讨论,存在认识上的分歧。
一些学者倾向于将收入分配问题归结为分配政策和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张车伟、程杰认为中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来自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乏力,因为中国的初次分配状况与外国并没有非常显著的不同,但是在经过再分配之后,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显著缩小而中国却没有,甚至还存在某种“逆向调节”的情况,这主要源于中国的财政收入过度依赖间接税,直接税比例太低,而财政支出用于保障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太低。而且真正造成收入分配问题的不是收入分配差距大,而是收入分配不公,因为收入分配不公是导致分配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同时还会使人产生被剥夺感,从而产生社会问题。而分配不公与国家自然资源出让价格不合理、部分人利用权力、信息牟取暴利、国有企业内部薪酬不合理等有关,而最重要的因素是全民没有能够分享公有资本参与市场带来的收益。相应地,张车伟认为要想缩小收入差距,首先是完善公有资产收益的分享机制,包括土地产权明晰化,令农民享受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建立更严格的矿产资源使用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公共产品的资本化运营。其次是改善再分配机制,包括加强税收的调节作用、完善社会保障的顶层设计、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等等。(39)
吴敬琏一再讲:收入差距过大产生于腐败和垄断。他说:收入差距过大是因为资本主要掌握在国有企业手中,政府和国有企业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愈来愈高,而劳动报酬的比重却每况愈下。还有地方行政垄断、寻租腐败。(40)在《重启改革议程》中也涉及这一问题,他说:“在改革停顿、甚至倒退的情况下,权力寻租、贫富分化变得日益严重。”“目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贫富悬殊问题,主要是由于机会不平等造成的,其中首要因素是腐败”,需要通过市场取向的改革和实现机会平等来解决。(41)
刘国光的见解与此相反,他认为,某些领域的过度市场化,过度私有化才是导致我国收入两极分化等社会问题的真正根源。“他们栽赃政府的逻辑是,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政府干预必然导致官员收入过高,百姓收入过低,因此要解决两极分化,就是让政府放权,一切由市场来解决。”“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的形成主要源于初次分配,最大的核心问题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了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了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最大的影响因素。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最根本原因是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财富积累和集中于少数私人。(42)
杨承训、张新宁认为,所有制的变化,尤其是私营企业的工资过低导致了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而且这种过低的工资导致私营企业利润虚高,在导致私营企业社会欠账的同时也使得私营企业表现出虚假的高效率。他们反驳了认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根源在国有企业的观点,指出国有企业工人工资较高,恰恰是缩小了收入差距。(43)
陈硕颖不赞同把收入差距过大归因于政府收入增长和垄断国企工资高。她从数据上考察了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两个方面,认为中国居民收入占比下降主要来自非公企业利润比重的上升,而劳动报酬的变化则主要来自各个行业劳动报酬比重的降低。私有化改革推动资本所有权向少数人手中集中,而资本所有权结构决定分配结构。资本收益分配的不均衡造成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在获得一次性补偿之后脱离了与自己土地的联系。在未来改善收入分配的政策首先是在做强国企的同时让国企回馈社会,其次是重新振兴集体经济,并且在中西部资源资本化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全新的机制。(44)
唐未兵、傅元海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国有经济的比重同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之间存在着阈值效应,当公有制水平低于一定水平之后,推进私有化会显著妨碍公有制经济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因此在公有经济比重已经较低的情况下,从收入分配的角度不应再继续推进私有化,中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主要原因正在于公有制水平的降低。(45)
胡钧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持另外的看法,他提出五类原因:劳动贡献的差别;生产要素占有上的差别;垄断行业职工收入高于非垄断行业;灰色收入;贪污腐败黑色收入。他认为第二类收入差别“也应该视为公平的、正义的。”“生产要素所有者按其投入社会中的有益活动的资本量获取收入,是适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尽管它还包含剥削关系,也应视为公平的、正义的。”(46)
卫兴华认为我国贫富分化产生的原因,有主要次要之分,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削弱和私有制比重的扩大是导致贫富分化的根源,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灵活性和效率性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在肯定其正面作用的同时,要一分为二地看到,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包括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存在贫富分化,西方经济学也肯定和论证这一事实。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就一再进行论述。因此,卫兴华不赞同主张用市场化缩小和消除贫富分化的观点。他对《人民日报》2013年1月21日发表的《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分配公平》一文提出了不同意见。同时也不赞同胡钧的这一观点:私有制企业靠资本量获得收入“应视为公平的、正义的,应当坚持的。”(47)卫兴华对此进行了辩驳。认为按此观点,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中的剥削关系就都是公平的、正义的了,因为都适合当时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恩格斯曾严厉批评过这种观点。(48)(49)
除了以上的争论以外,还有一些研究关注了收入分配的其他方面。乔榛认为,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存在收入的逆向调节机制,使得收入从低收入者流向高收入者,这种逆向调节主要包含两条渠道,一是依靠权力的寻租行为,二是公共服务领域依靠公共品供给有限使得提供者获得的额外收入。他认为,要想结束这种逆向调节机制,首先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其次是要加大公共品供给,缓解其稀缺的程度;但是,从最根本上来说,应该是划清市场的边界,将市场“关进笼子”,防止一些不应由市场调节的领域中市场力量的“入侵”。(50)
方福前认为,我国主要瞄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行低工资、低物价的制度,初次分配领域机制的不完善,都是导致目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的原因。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就要从三个方面加以转变,一是从首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向更注重共同富裕的转变;二是转变低工资、低物价的发展方式,差别化提高劳动者工资、资源、土地的价格,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将分配领域重点从再分配领域转移到初次分配领域,完善工资指数化增长的制度和工资集体议价制度。(51)
(二)关于共同富裕内容和实现途径的讨论
十八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八项基本要求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是要“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党中央对于“共同富裕”问题的重视引发了学术界诸多的讨论。学者们就如何理解共同富裕、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观点。
在如何理解共同富裕方面,卫兴华指出共同富裕可以从六个层次加以理解,一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走共同富裕道路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和共同富裕的目标区别开来,道路是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而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时间的长短则要看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财富不断增长的状况。三是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按劳分配,奖勤罚懒仍然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不能成为共同富裕的判断标准,除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外消除两极分化,控制收入分配差距是非常重要的。五是共同富裕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即使达到了共同富裕的水平,富裕的层次也会有区别,而且不同人们之间的富裕层次也不会固定不变,会有交叉和转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共同富裕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六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除了要解决发展方面的难题以外,更大的难题来自如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及怎样引导私有制企业走共同富裕道路。(52)(53)
荣兆梓认为,提出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邓小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贡献,在现代生产力条件下,市场经济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但是市场会带来两极分化,从而使得共同富裕一开始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也正因如此,邓小平的共同富裕的命题不可避免地和先富后富的理论联系在一起。(54)
在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上,学界多数认为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最重要的途径。
周新城认为,邓小平所强调的共同富裕,是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联系起来的,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只有公有制才能做到,因此共同富裕必然是与公有制相联系的。(55)
何干强、蔡万焕认为,共同富裕既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现在西方的高收入社会,因为高收入社会以不平等的生产资料占有为基础,对内两极分化,对外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剥削,不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只能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按劳分配基础上的共同富裕。(56)何干强还批评了一些人认为共同富裕主要依靠财政进行再分配的看法,在西方国家,私有制基础上的分配存在着对抗性的矛盾,财政的再分配只能是缓解这种矛盾,而不是解决这种矛盾,而且,西方国家的再分配是以不损害资产阶级利润率的稳定增长为前提的。另外,在我国依靠财政收入进行再分配,是一种“被动”的做法,不利于广大群众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要实现共同富裕,最根本的是调整所有制结构,使得从业人员大多数处于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之中。同时要完善城市国有经济内部的所有权关系,促进所有权人格化来解决目前国有企业监管不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等方面的问题。另外,城市集体经济要处理好“按股权分配基金”和“按劳分配”基金之间的比例关系,并防止企业管理层收购职工股权,从而防止集体经济私有化。对于农村集体经济来说,要完善土地所有权制度。(57)
程恩富、张建刚认为,目前的两极分化主要是初次分配不公造成的,表现为劳动报酬占比的下降,而造成这种状况的正是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公有制由于生产资料不是对劳动者进行剥削的工具,工人按照劳动贡献分配,相对差距较小,同时公有制经济的利润为集体或国家占有,就更能在更广大的范围内为群众服务。而要实现共同富裕,就要促进国有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注重劳动报酬份额的提高,并发挥好国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58)
胡家勇、武鹏认为,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合理提取国有企业红利,二是加大将国有资本及其收益充实社会保障资金的力度,三是合理处置国有土地出让收益,重视保障房等项目的建设。(59)
四、关于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探讨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学者们针对如何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集体所有制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展开了许多讨论。
蔡继明认为城市居民可以将房屋以高价卖给任何人,而农村居民却不能随意将土地卖给其他人,这是明显的歧视。他认为现行的城市建设用地要首先将农村用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的做法,堵塞了农民分享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带来的成果的权利。并认为宪法中城市土地归全民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与出于公益需要才能对农村土地加以征收这两项规定是相互矛盾的。(60)
朱悦蘅、黄韬认为,目前农村集体产权,由于政府对集体权利的限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导致一部分权利被集中于政府,另一部分被分散给农户,造成农村集体产权的空洞化。农村集体产权的空洞化造成土地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流于形式,并造成农民对土地的实际利用不足。要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在保证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尽可能保持现有土地财产权利状况的条件下,为集体土地“确权颁证”。(61)
简新华驳斥了种种支持土地私有化的观点,认为土地私有化从历史上来看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而从现实来看,首先,由于中国人地矛盾尖锐的现实及其导致的小农经营的种种弊端,私有化可能会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造成两极分化,城镇化带来的土地价格上涨也仅仅能够使得少数农民受惠。其次,土地私有化可能会导致农民丧失最后的保障,造成社会问题。再次,农村土地利用方面的问题并非来自土地公有制,靠私有化不能解决种田收益低的问题,土地抛荒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私有制无益于资源配置的优化;土地私有化可能会带来城镇化和工业化成本变高。他认为,中国农村的问题必须要对农村加大投入,改变农业生产面貌(62)。
孔祥智、刘同山认为,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在基础设施建设、村内公共服务的提供、保证耕者有其田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从粮食产量的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土地流转和农地规模化经营程度的提高等事实来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模式是适应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需要的。土地私有化本身在学理上缺乏坚实的基础,在实践上经济、社会和政治成本极高,许多人口大国的经验表明,土地私有化会导致农民失地和城市贫民窟的出现,威胁社会稳定,应当“慎言农村土地私有化”。(63)
宗寒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是适应生产社会化和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经济形式,同时是生产社会化和生产力水平提高的途径,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因素,使其既具有规模效益又具有分工效益,同时具有社会环境效益和科学管理优势,可以带动社会主义因素的增加。集体经济内容是丰富的,具有多种形式。但是目前集体经济比重太低,发展不快,我国应当对于集体经济的发展给予更多的重视。(64)
朱有志、肖卫认为,农村集体所有制是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在产权上是清晰的,在治理结构上是合理的,在经营方式上是多样的。未来发展集体经济应当是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职能,提升集体经济的竞争力,积极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探索土地资源异地补偿交易机制;同时要防范资本对集体利益的侵蚀,加强农村集体经济中的民主建设。(65)
五、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讨论
在2013年,学界在如何对待劳动价值论的创新、“两种市场价值”理论、“转型问题”等领域进行了讨论,存在见解的不同。
近年来,不少学者提出应当拓宽和创新劳动价值论。陈文通不赞同这种观点,他认为很多所谓拓宽劳动价值论的尝试实际上是离开了劳动价值论的本意去研究价值,流通领域的劳动马克思早已论证其不生产价值;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不能混为一谈。(66)蒋南平将中国近来对劳动价值论的看法分为八种:“广义活劳动价值论”、“物化劳动价值论”、“多元价值论”、“历史局限性的劳动价值论”、“广义劳动价值论”、“整体劳动价值论”、“统一劳动价值论”和“非劳动价值论”。认为“广义活劳动价值论”是根据现代经济活动尤其是第三产业活动的特点,在承认“活劳动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对劳动价值论进行的扩展;“广义劳动价值论”则范围更大,将一切服务劳动包含进来;而“物化劳动价值论”、“整体劳动价值论”都与马克思的原意严重不符;“统一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建立在庸俗经济学基础上的;而“历史局限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不承认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现实作用;而“非劳动价值论”则是完全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对立的。(67)
关于“两种社会必要劳动”与价值关系或“两种市场价值”的问题,存在不同见解。张开认为,两种理论之所以会产生分歧,并且第二种市场价值理论之所以会得出类似供求决定论的结论,是在于没有理解作为供求关系基础的“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和“实际的社会需要”之间的关系。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生产的一般规律,但是在资本主义形式下取得其特殊形式即价值规律,因此,与价格对应的市场需求和根据生产一般规律得出的社会需要是两个完全不同层次的内容,“社会需要”对应的是“合比例的社会生产”,而“市场需求”对应的是“市场供给”,马克思的两种理论本身是不存在分歧的,是建立在不同抽象层次上的。(68)刘召峰持类似的观点,认为“两种市场价值”并不是并列或并存的,而是一种抽象和具体的关系,第一种市场价值是仅仅考虑部门内部竞争,从而是相对于个别价值而言的“社会必要劳动(一般)”,而第二种市场价值理论则是考虑了部门间的竞争和相联系的生产价格形成的“社会必要劳动(特殊)”。(69)
在转型问题上的争论今年仍然在继续,冯金华认为,如果整个社会的生产价格总量等于价值总量而且平均利润总量等于剩余价值总量,则一种商品的生产价格就必然等于相应的价值。因此价值转型是一个伪命题。(70)刘召峰则认为从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价值总量与生产价格总量、利润总量和剩余价值总量的相等是马克思理论体系中的必然结论,不需要证明,并且投入品的生产价格的确定早于剩余价值的生产、一般利润率的确定先于生产价格的确定,因此要求在一个体系内同时成立是错误的,并且由于垄断的产生,垄断利润开始占据主要地位,一般利润率从其实际意义上来说也已经仅仅处于从属地位,应该进一步对垄断的国际价值理论加以论述而不是拘泥于利润平均化问题。(71)
余斌针对冯金华关于认为价值转型是伪问题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他论证价值转型是伪问题的过程中在静态模型中没有理解价值转型是一个历史过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格是先付从而是事先确定的,而冯金华将其视为同时决定的。而在动态模型中余斌则认为冯金华仅仅将价值价格这些因素动态化,而没有考虑劳动生产率、资本有机构成和扩大再生产等方面的因素,从而导致了错误的结论。(72)张忠任认为价值转型本身是重要的,是关系到马克思主义体系正确性的,但是只要正确理解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克服劳动力“亚商品化”的问题并解决产业结构的科学表述问题,转型本身并不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73)
注:
①(12)(14)(41)吴敬琏、马国川:《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版。
②周新城:《中国改革确实面临向何处去的问题——关于我们同吴敬琏的分歧》,《中华魂》,2013年第11期。
③杨承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析吴敬琏妄改经济制度的手法》,《中华魂》,2013年第17期。
④宗寒:《新中国前30年发展的成就不容抹杀》,《中华魂》,2013年第13期。
⑤丁冰:《究竟要把我国引向何处——从〈重启改革议程〉一书想到的》,《中华魂》,2013年第19期。
⑥陶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方向》,《中华魂》,2013年第21期。
⑦梁柱:《评〈重启改革议程〉三个前提的荒谬性》,《中华魂》,2013年第13期。
⑧何干强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经济改革中的指导地位》,《建言》,2013年10月24日。
⑨刘国光:《再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经济学家周报》,2013年9月19日。
⑩高尚全:《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的关键仍是改革》,《学习月刊》,2013年第9期。
(11)高尚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上海经济》,2013年第9期。
(13)吴敬琏:《制定全面改革的行动规划》,《中国改革》,2013年第8期。
(15)袁恩桢:《政府与市场的 “双强模式”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点》,《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年第8期。
(16)韩文秀:《怎样理解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求是》,2013年第24期。
(17)杨承训、承谕:《论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机制的创新——从析 “唱衰中国”,“改革停退” 论说开去》,《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年第8期。
(18)白永秀、王颂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重构: 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2013年第7期。
(19)高尚全:《从“基础性”到“决定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新进程》,《北京日报》,2013年11月25日。
(20)吴敬琏:《坚持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准确定位》,《北京日报》,2013年11月25日。
(21)林毅夫:《有效市场也需有为政府》,《经济学家周报》,2013年12月7日。
(22)程恩富:《要分清两种市场决定性作用》,《环球时报》,2013年12月10日。
(23)周新军:《泛市场化批判的先行者——访汕头大学商学院教授田广博士》,《经济学家周报》,2013年11月23日。
(24) 中国社会科学院“思想理论问题及动态跟踪研究”课题组:《对三中全会精神的一些“权威解读”值得商榷》,《思想理论情况反映》,2013年11月28日。
(25) 卫兴华:《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光明日报》,2013年12月13日。
(26) 刘树成:《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人民日报》,2013年10月14日。
(27) 沈坤荣、滕永乐:《 “结构性” 减速下的中国经济增长》,《经济学家》,2013年第8期。
(28) 何帆:《经济放缓时期的改革》,《中国金融》,2013年第10期。
(29) 黄益平、苟琴、蔡昉:《增长趋势放缓将是中国经济新常态》,《决策探索》,2013年第14期。
(30) 刘伟、蔡志洲:《中国与其他国家经济增长状况的比较》,《经济纵横》,2013年第1期。
(31) 张军:《中国经济还能再增长多久?》,《红旗文稿》,2013年第11期。
(32) 宗寒:《道路决定社会发展——兼评“唱空中国”论》,《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年第5期。
(33) 何玉长:《实体经济阻退“唱空中国”论调》,《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年第5期。
(34) 刘诗白:《科技创新驱动增长转型》,《经济学家》,2013年第10期。
(35) 洪银兴:《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学家》,2013年第1期。
(36) 辜胜阻、王敏、李洪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方向与新动力》,《经济纵横》,2013年第2期。
(37) 曹雷、程恩富:《加快向充分自主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基于经济全球化视野的审思》,《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年第8期。
(38) 卫兴华:《创新驱动与转变发展方式》,《经济纵横》,2013年第7期。
(39) 张车伟、程杰:《收入分配问题与要素资本化——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 “症结” 在哪里?》,《经济学动态》,2013年第4期。
(40)(46)(47) 转引自杨静编:《收入分配之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39—190、80、809页。
(42)刘国光:《再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经济学家周报》,2013年9月14日。
(43) 杨承训、张新宁:《解决收入分配差距不能靠瓜分肢解国有资产》,《学习月刊》,2013年第9期。
(44) 陈硕颖:《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根子在政府和国企的高收入吗?》,《红旗文稿》,2013年第5期。
(45) 唐未兵、傅元海:《所有制结构变迁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阈值效应》,《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年第2期。
(48)卫兴华:《遵循共同富裕的原则促进分配公平》,《新视野》,2013年第5期。
(49) 卫兴华:《我国贫富分化的现实与成因评析》,《江苏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
(50) 乔榛:《收入分配的逆向转移: 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特殊机理》,《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6期。
(51) 方福前:《抓好三个转变,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教学与研究》,2013年第4期。
(52) 卫兴华:《论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经济纵横》,2013年第1期。
(53) 卫兴华:《坚决走共同富裕之路》,《红旗文稿》,2013年第3期。
(54) 荣兆梓:《邓小平 “共同富裕” 理论再学习》,《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3期。
(55) 周新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问题研究》,《政治经济学评论》,2013年第3期。
(56) 何干强、蔡万焕:《论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社会科学辑刊》,2013年第2期。
(57) 何干强:《论改善所有制关系促进共同富裕》,《中国经济问题》,2013年第1期。
(58) 程恩富、张建刚:《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与促进共同富裕》,《求是学刊》,2013年第1期。
(59) 胡家勇、武鹏:《当前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三个着力点》,《经济学动态》,2013年第9期。
(60) 蔡继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顶层和系统设计》,《经济纵横》,2013年第7期。
(61) 朱悦蘅、黄韬:《农村土地集体产权的主体化及其治理机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第2期。
(62) 简新华:《中国农地制度和经营方式创新研究——兼评中国土地私有化》,《政治经济学评论》,2013年第2期。
(63) 孔祥智、刘同山:《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历史、挑战与选择》,《政治经济学评论》,2013年第4期。
(64) 宗寒:《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几个问题》,《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年第2期。
(65) 朱有志、肖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深化 “五个认识”》,《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年第2期。
(66) 陈文通:《劳动价值论不宜拓宽》,《经济纵横》,2013年第1期。
(67) 蒋南平、崔祥龙:《不能脱离马克思的理论框架来发展劳动价值论》,《经济纵横》,2013年第10期。
(68) 张开:《“两种市场价值理论”评析》,《经济学家》,2013年第9期。
(69)(71) 刘召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 “劳动的耗费, 凝结与社会证成” 为中心线索的解读》,《政治经济学评论》,2013年第2期。
(70) 冯金华:《价值转形: 总量相等则个量相等》,《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
(72)余斌:《价值转形究竟是不是伪问题?》,《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73) 张忠任:《转型问题的关键和误区:一个必要的修正》,《清华政治经济学报》第1卷,2013年。
(责任编辑:钟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