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刊发表论文作者数量原则上不多于三人,鼓励独立作者,四人及以上建议以课题组形式署名。第二,所有署名作者应对论文有实际贡献且负有相应责任,署名顺序需根据论文实际贡献确定。第三,从2022年起,本刊可以标注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应对论文有重要贡献),通讯作者原则上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并在投稿时予以确认。如未明确,本刊视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第四,凡署通讯作者的论文,由通讯作者本人投稿,编辑部的审编校工作与通讯作者直接联系。第五,作者数量、通讯作者和署名顺序以系统初次投稿为准,一经进入审稿程序,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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