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特林、莱亚德、奥斯瓦尔德对幸福经济学的贡献
——科睿唯安“引文桂冠”经济学奖得主学术贡献评介
鲁元平
摘要:伊斯特林、莱亚德和奥斯瓦尔德是幸福经济学领域极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其中,伊斯特林是幸福经济学的开创者,最早发现并提出“幸福—收入之谜”这一重要的经济学命题。莱亚德侧重于研究心理健康对个体幸福感的影响,认为心理健康是衡量幸福感最有效的指标之一,能较好地解释一国国民生活满意度的差异。奥斯瓦尔德重点关注生命周期与幸福之间的联系,并对影响幸福的各个因素进行了精准的实证检验,是幸福适应性理论的重要开拓者之一。三位学者的研究极大地推动了幸福经济学的发展,被科睿唯安公司授予2022年度经济学领域的“引文桂冠奖”。
关键词:伊斯特林 莱亚德 奥斯瓦尔德 幸福经济学 引文桂冠奖
一、引言
自斯密以来,主流经济学理论都认为财富或者收入是人们获得幸福的前提,收入水平的高低是间接度量福利水平高低的主要指标,提高社会福利的经济政策都源于其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然而,对幸福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经济增长几乎不能提高发达国家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后也出现了同样的现象。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居民幸福感水平趋于一个稳定的值,呈现水平状态。经济学者将其称为“幸福—收入之谜” “幸福悖论”或“伊斯特林悖论”。正是“幸福—收入之谜”以及以后的一些经验研究颠覆了传统经济学的财富认知,从而激发经济学家们进一步去探索幸福悖论的背后机理。其中,理查德·伊斯特林(Richard A. Easterlin)、理查德·莱亚德(Richard Layard)和安德鲁·奥斯瓦尔德(Andrew J. Oswald)作为幸福经济学的开创者和开拓者,对幸福和主观福祉的经济学分析做出了开创性贡献,为此三位学者被科睿唯安公司授予2022年度经济学领域的“引文桂冠奖”,预测其可能问鼎未来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理查德·伊斯特林现为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系荣休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幸福经济学和人口经济学。伊斯特林1926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1945年获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学士学位,1949年和1953年分别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经济学博士学位。1953-1982年间一直任教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先后担任经济学助理教授(1953-1956年)、经济学副教授(1956-1960年)、经济学教授(1960-1982年)。1982年起担任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伊斯特林于1998年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2006年当选为美国经济学联合会杰出会士,2010年获国际人口科学研究联盟桂冠奖。伊斯特林提出了关于幸福-收入之间关系的著名“伊斯特林悖论”,并因此被称之为“幸福经济学之父”。
理查德·莱亚德现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荣休教授,经济绩效中心创始主任。莱亚德出生于1934年,1957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剑桥大学国王学院,1967年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莱亚德长期执教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先后担任讲师(1968-1975年)、高级讲师(1975-1980年)、教授(1980-1999年),并曾担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莱亚德于2003年当选为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 2012年担任《世界幸福报告》联合编辑至今,2016年当选为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幸福和心理健康。
安德鲁·奥斯瓦尔德现任英国华威大学经济学和行为科学教授。奥斯瓦尔德出生于1953年,于1975年获苏格兰斯特灵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76年获苏格兰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80年获牛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奥斯瓦尔德在就读博士期间曾担任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经济学讲师(1978-1980年),其后于1983-1984年间担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讲师,1985-1989年间担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劳动经济中心高级研究员,1989-1991年间担任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德沃特·安科尼经济学教授,1991-1995年间担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绩效中心高级研究员,1996年加盟华威大学并执教至今。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应用经济学和定量社会科学,涉及有关工作满意度、人类幸福、心理健康、商业周期以及劳动生产力的实证研究。
二、幸福-收入之谜:幸福经济学的经典命题
幸福与收入之间的关系是幸福经济学永恒的研究话题。1974年,伊斯特林提出幸福与收入之间关系的经典命题——幸福—收入之谜。自此,幸福扩展到经济学研究领域范畴,成为经济学的一条重要分支。伊斯特林是幸福—收入之谜的提出者和重要解释者,莱亚德和奥斯瓦尔德提供了相关的经验证据。
(一)幸福-收入之谜
幸福—收入之谜又称伊斯特林悖论,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会不会更加幸福?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伊斯特林、莱亚德和奥斯瓦尔德对绝对收入、相对收入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1.绝对收入与幸福。富人比穷人拥有更高的幸福感吗?在一个国家的特定时间内,平均而言,收入较高的人更幸福。诸多调查都显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发现富人比穷人具有更高的幸福感水平。莱亚德(2009)利用美国1972-2006年一般社会调查时间序列数据分析发现,随着收入的提高,其带来的边际幸福感不断减少,但是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依旧显著。同样地,对于国家而言,富裕国家是否比贫穷国家更幸福呢?相关文献大多证明富裕国家的幸福感水平会高于贫穷国家。但伊斯特林(1974, 1995)在分析了包括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等19个国家的30项调查数据发现,没有国际数据证明这种富国和穷国之间的这种幸福感差异一定是由收入带来,他认为用收入之外的其他因素来解释国别之间的幸福感差异可能更好。
为何发达国家的高收入没有带来较高的幸福感?奥斯瓦尔德等基于12个欧洲国家和美国25万人的幸福数据研究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增长对幸福感带来的影响尽管不会消失但会逐渐减弱,他认为国民收入的提高对主观幸福感存在暂时性和永久性双重影响。此外,与经济增长带来幸福感的微弱增加相比,经济衰退给幸福感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除了经济衰退带来的GDP下降和失业等社会成本之外,如果要保持居民幸福感水平不变的话,每一个美国居民需要200美元的额外收入来应对美国经济衰退。
2.相对收入与幸福。个人的幸福感与“邻居”的收入水平相关吗?伊斯特林(1974)发现,除了绝对收入之外,相对收入也被视为影响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它既被用来解释为什么经济增长没有在社会层面上增加快乐, 也用来解释在个人层面上对金钱的盲目追求现象。伊斯特林(1995)强调,主观幸福感取决于相对收入而非绝对收入,相对收入比绝对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更重要, 主观幸福感随着自身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正向变化,但随着他人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反向变化。伊斯特林(2003)利用教育作为收入的代理变量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更幸福,但没有证据表明这两个群体的幸福感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利用一项历经半个世纪的社会调查,伊斯特林(1974, 1995)发现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人们对主观幸福感的评判标准也在上升。人们的幸福水平或与个人收入成正比,与他人的收入成反比。进一步,莱亚德等(2010)使用一般社会调查(GSS)和德国社会经济调查(SOEP)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相对收入是影响个体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与同事、朋友、邻居相比更高的收入意味着更高的幸福感。
奥斯瓦尔德等(1996)进一步补充了绝对收入与相对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他们利用英国家庭面板调查(BHPS)数据,要求每个受访员工从7个方面对自己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和报告:晋升前景、总薪酬、与上司的关系、工作保障、主动工作的能力、实际工作本身和工作时间,从数字1到7中选择满意度的程度,形成员工满意度数据库,然后将员工自我报告的满意度水平与相对收入的数据匹配。实证结果发现,员工报告的满意度与绝对收入之间仅存在弱相关关系,而与参照组的相对收入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奥斯瓦尔德等(2008)同样发现,员工幸福感在较大程度上来自他与同事工资比较中的排名位置。
(二)关于幸福-收入之谜的解释
关于幸福-收入之谜,伊斯特林、莱亚德和奥斯瓦尔德从心理学与经济学角度出发给出了两个解释,即适应性水平理论与社会比较理论。
心理学倾向于认为个体幸福感都有其“设定点”,即每个人都有由基因和个性特征决定的幸福设定点,适应性的存在让个体终究会回归到其设定值。一些婚姻、失业、严重伤害或疾病等生活事件的冲击可能会使一个人偏离这个设定值,但随着时间的变化,“适应性”会让一个人回到最初的设定值水平。设定点理论指出,客观生活环境对幸福水平的影响微不足道。在心理学“设定点理论”的设定下,任何改善社会福利水平的公共政策都只能对幸福产生暂时的影响,因为每个人都会及时恢复到他的幸福设定点,个人几乎无法改善自己的幸福感。莱亚德(2010)使用德国社会经济调查(SOEP)数据,将前三年的收入滞后项加入收入对幸福的回归方程中发现,收入的增加在短期内会带来较高的幸福水平,长期内影响较小,个体对收入具有非常强的适应性。不过,伊斯特林(2004a, 2005)发现心理学的设定点理论也并非那么完美,非收入层面的生活事件冲击会对幸福造成持久的影响,个人无法完全恢复到冲击前的幸福水平值。例如,伊斯特林(2003)利用一项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发现,若适应性理论完全正确,那么那些渴望幸福婚姻的人在面对现实后会放弃这个想法,事实上,有超过一半的人仍坚持渴望幸福的婚姻。
社会比较理论是解释幸福-收入之谜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渠道。伊斯特林(1995,2001a, 2003)指出,人们对自己收入的感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收入与他人收入的比较。莱亚德等(2010)提出,人类存在竞争倾向,人们总是习惯于和其他人比较,人们之间的攀比会降低快乐感。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对同一群人来说,随着收入的增加,他们的幸福感并没有明显提升。因为随着经济总产出的增加,大多数人的收入通常会或多或少地同时变化。所以,每个人都在经历着一种双重影响:一方面,自己的收入增加,提升了幸福感;而另一方面,身边其他人收入也在增加,又削减了幸福感。因此,当所有人的收入水平都上升时,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并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社会比较理论不仅能解释:为什么对同一群人来说,随着收入的增加,他们的幸福感没有明显增加,即幸福跟收入增长没有明显关联;也能解释:为什么在同一时间点上,高收入的人会比平均收入水平的人更幸福。
此外,收入与幸福之间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可能会对幸福—收入之谜带来挑战。奥斯瓦尔德等(2012)指出,如果收入可以让人幸福,那么是否存在一种可能,即幸福的人是否会拥有更多的收入?基于美国的代表性样本数据,通过控制家庭层面的固定效应,分析当期个体幸福感与十年后收入水平的变化可以发现,那些自我报告更加幸福的年轻人长大以后会获得更高水平的收入。因此,奥斯瓦尔德(2012)认为幸福和收入是双向影响的,人类幸福本身可以成为经济活力的来源。
(三)中国的幸福-收入之谜:经济转型中的“迷失”
在过去的25年里,中国的实际人均GDP增长了5倍多,然而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类似的增长幅度,甚至当下的幸福水平低于1990年。
伊斯特林(2017)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研究发现,1990年以来中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逐渐下降,在2000-2005年跌至谷底,随后又有所回升。1990年中国国民总体的主观幸福感水平为7.29分,2012年下降至6.85分,中国居民幸福感的全球排名明显下滑,从1990年的第28位下降到2012年的第50位。与此同时,伊斯特林(2010)通过对东欧、韩国和智利等发展中国家或转型国家的研究同样发现,一国的经济增长水平与国民主观幸福感之间呈现U型分布。
中国幸福-收入之谜背后的机制是什么?伊斯特林(2017)认为有两个因素至关重要:失业和社会保障。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失业问题,传统的“企业办社会”型的社会保障退出历史舞台,而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短期内尚未发挥显著作用。2000-2005年是中国社会保障覆盖率的历史低谷,失业率也达到峰值,同时期的居民幸福水平也达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除了以上描述性分析,伊斯特林(2012)还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充分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与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一步分析发现,收入较低和年龄较大的人群受到的影响最大。相比之下,收入最高和最年轻的群体在生活满意度方面有适度的改善。
经济增长水平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呈现的U型关系也是东欧转型国家存在的现象,伊斯特林将其称之为转型的“阵痛”。以GDP增长水平作为衡量指标,东欧转型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崩溃导致居民生活满意度急剧下降,以牺牲就业和社会保障为代价的经济转型严重阻碍了国民主观幸福感的提升。
三、身心健康与幸福
身心健康是造成国家内部幸福感差异的重要因素,也是公共政策中极其重要的领域。无论是身体健康还是心理健康,都是人们关注的重要话题,分析身心健康对幸福感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幸福的研究。伊斯特林分析了健康对于幸福感的一般影响路径,莱亚德则侧重研究心理健康对个体幸福感的影响。进一步,奥斯瓦尔德利用实证分析框架提供了更多健康与幸福之间的微观经验证据。
(一)身体健康对幸福的影响
基于美国1990年的一项社会调查,伊斯特林(2004b)通过比较全国残疾人和非残疾人的生活满意度发现,平均而言,残疾人的生活满意度明显低于那些身体健康的人。进一步地,根据残疾的程度、受访者是否患有一种或多种疾病、受访者在日常活动中受限制的程度进行分类研究发现,在每一个维度上有更严重问题的人生活满意度更低。奥斯瓦尔德等(2008b)同样关注了残疾对幸福感的影响,研究发现,人们在悲剧发生之后就难以恢复到原来的幸福水平,估计出的适应性水平在30%到50%之间,因此健康对幸福感至关重要。从健康对幸福感的影响来看,心理学中的适应性理论是存在质疑的。不涉及金钱层面的生活事件冲击也会对主观幸福感产生一个持续的影响,例如严重的疾病或伤残。我们不能将一个人的生活满意度简单地认为由基因和性格决定,认为存在一个稳定值这个假设并不合理。
关于身体健康与幸福的因果关系是值得探讨的话题,是更好的健康状况带来更高的幸福感还是更高的幸福感带来更好健康水平?莱亚德等(2012)认为,幸福与健康之间可能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即身体健康可能提高幸福感,而幸福感则会改善身体健康。而伊斯特林(2003)认为,当多维度地去研究健康时,更合理的因果关系是健康影响幸福感水平。伊斯特林利用1972年以来美国国民健康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20岁到70岁的队列中,每个队列的平均自我报告健康状况在统计上都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平均而言,自我报告健康状态越差,幸福感就越低。进一步控制收入发现,健康对幸福感的影响更大。此后,伊斯特林(2004b)同样证明了这个观点,相比于收入因素的影响,严重的事故或重大疾病会永久性地降低一个人的生活满意度。当健康状况变化越糟糕,生活满意度降低程度会越大。
此外,奥斯瓦尔德等(2007)发现英国和德国肥胖人群的幸福感和心理健康更差。除了肥胖与幸福感的关系,奥斯瓦尔德等(2008a)在幸福感调查中,对利用高血压水平来度量一个国家幸福感水平是否可信进行了验证,指出将血压数据作为国家幸福指数的一部分可能很有价值。研究使用了16个国家15000个随机抽样个体的数据,结果显示,幸福感较高的国家报告的高血压水平较低,与幸福感调查中显示的丹麦和荷兰等高幸福感国家结果相一致。这一方面证实了不同国家之间的幸福感存在差异,另一方面表明健康对幸福感的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健康状况对主观幸福感有持久的影响,但更多的收入却没有对主观幸福感产生持久的影响。但是大多数人不会通过重新分配时间使主观幸福感最大化,一方面是因为健康状况是较难量化,个体容易忽视这方面影响;另一方面是个体存在“金钱幻觉”,即认为更多的钱能带来更多的主观幸福感。事实上,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体对于幸福的要求也会提高,而健康的参照水平却不会发生变化。与收入的社会比较不同,健康程度是不太容易观察到的,每个人的健康情况比较私密,人们不太容易进行社会比较。但是,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进行自我比较,也就是说,把自己现在的健康状态和自己的最佳或理想健康状态相比较。所以,人们自己的健康状况变化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幸福感,而且与其他人的健康状况没有关系。所以,改善健康是一件有确定性收获的事情。如果每个人都更加注意饮食,增加锻炼,定期体检,那么每个人都会变得更健康、更幸福,社会的整体幸福程度也会提升。与增加收入的“零和博弈”不同,改善健康会形成双赢的局面,所以可以说这是一剂提升幸福感的良方(Easterlin, 2003)。
(二)心理健康对幸福的影响
莱亚德等(2012)利用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调查数据对个体幸福水平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进行研究发现,相比于收入、就业和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更能解释个体之间幸福水平的差异,其中影响心理健康的精神疾病主要表现为抑郁症和焦虑症。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在儿童总发病率中,23%是由心理疾病而非身体疾病引起的。进一步研究发现,美国约有14%的35岁左右的被调查者经历过抑郁症,许多人会多次经历抑郁症。抑郁症等心理健康疾病是幸福感的致命杀手之一(2015)。莱亚德等(2021)发现,疫情期间的防疫政策对人们的社会关系构成了重大挑战,损害了人们的心理健康,导致英国2020年5月心理健康的总体指标比预测低7.7%,报告的心理健康问题数量比预测高出47%。
莱亚德等(2020)进行了一项旨在提高成年人亲社会性和心理健康的随机干预对照试验,发现参与者的亲社会性与自我报告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正向显著的因果关系。莱亚德等(2014)指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测量生命早期的心理健康并使用它来解释当前的幸福感。他们采用1970年英国出生队列研究进行分析发现,16岁时的心理健康水平对34岁时的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与当前收入带来的影响一样大。他们建立递归模型发现,儿童时期的身心健康和智力发展对主观幸福感影响有重要影响。如果你想预测一个孩子是否会成长为一个幸福水平高的成年人,最好的预测因素不是孩子的学业成就,而是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此外,他们还发现5岁至16岁的儿童平均情绪健康可以预测16岁至34岁之间的成人犯罪数量。
此外,奥斯瓦尔德等(2018)还关注了嫉妒这一心理因素的社会危害,并指出当下的嫉妒会使未来的幸福感增长更慢。该研究基于2005年、2009年和2013年随机选择的18000个样本,并使用SF-36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量表,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和前瞻性分析发现,当前的嫉妒是未来更糟糕的幸福感和心理健康的有效指标。
(三)如何改善身心健康提高幸福感
关于心理健康问题对幸福的极大负面影响,莱亚德等(2014)指出,如果不进行改善,当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儿童进入成年时,由于精神疾病造成个体生产力下降或无法工作,同时犯罪和医疗成本也会增加,最终会使GDP下降至少5%。例如,在英国最不快乐的十分之一的孩子成年后比一般人要穷7%,部分原因是情绪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教育和身体健康。如今,世界上大约10%的儿童患有可诊断的心理健康问题,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孩子正在接受专家的帮助来解决他们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莱亚德提出,我们需要帮助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儿童,医疗保健系统应该提供有效的心理治疗,每一所学校都应该利用循证心理疗法来改善儿童的心理健康。
成年人的幸福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儿童时期的心理健康。儿童时期出现并持续到成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将产生巨大经济成本。通过改善身心健康来提升主观幸福感的基本原则是越早干预越好,无论疾病是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的,都应平等地为儿童提供医疗服务。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应明确提及身心健康问题。莱亚德(2008)认为较早的针对儿童心理问题进行的有效治疗将给社会带来巨额的回报。儿童问题的处理极其复杂,涉及教育学、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等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为此,莱亚德(2008)为公共政策提出了一项具体的五年计划:首先,应培训300名评估师,并设立专门的科研基金,研究儿童心理问题的适当疗法,对每一个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儿童进行专业评估。其次,培训1000名治疗师,提高心理评估和治疗服务的质量。除了为儿童建立配套医疗保健系统外,莱亚德等(2017)利用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调查数据发现,家庭中母亲的心理健康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影响很大。因此,社区卫生工作者还需对母亲进行抑郁症筛查,并提供有效治疗。
传统关于幸福的研究主要集中分析社会经济以及个体特质方面的影响,忽略了饮食对于幸福感的长期影响。奥斯瓦尔德等(2013)利用英国8万名随机的个体样本,以及7项幸福感指标(生活满意度、WEMWBS心理幸福感、GHQ心理障碍、自我报告健康、幸福感、紧张感和情绪低落)进行分析发现,幸福感与水果和蔬菜的消费量之间存在正相关,并且这种关系在剔除各种干扰因素后都非常稳健。此后,奥斯瓦尔德等(2016)利用2007年至2009年间澳大利亚约12000人的样本数据同样发现,增加水果和蔬菜的消费量会带来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增加。该研究的调查问卷设计诸如“包括罐头、冷冻和新鲜蔬菜/水果,您一周有多少天吃蔬菜/水果?”,以及“当你吃蔬菜/水果的一天,您通常吃几份蔬菜/水果?”等问题,数据显示受访者每天增加8份蔬菜或水果的消费,对幸福感的影响将相当于从失业到就业的幸福感提升水平。而且这种幸福感的增加发生在24个月内,可见蔬菜和水果改善健康和幸福感在短期内就能得到回馈。他们进一步研究发现,高的水果和蔬菜消费量代表较高的心理健康需求。相比于其他改善身体健康的方式,增加水果和蔬菜消费可以为个体在心理上带来健康水平提高的信号,即健康饮食可以带来额外心理收益。在控制了当前的幸福水平等其他因素后,当年的水果和蔬菜消费量也预示着更高的幸福水平。考虑到健康饮食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可能存在反向因果,他们利用工具变量法排除了可能的内生性问题,结果表明,健康饮食获得幸福比任何长期的身体健康改善方式都要快得多。
四、婚姻、工作与幸福
大量数据表明,受访者的幸福感在婚前一年会显著上升,然后在结婚的当年会再一次显著上升,不过,在结婚两年后,幸福感已经回落到了结婚前两年的基线水平。心理学家们得出的结论是:“一般来说,人们适应婚姻的速度很快,而且非常彻底。”所以,婚姻并不会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幸福经济学的结论是否都如此呢?伊斯特林具体分析了婚姻对于幸福的短期与长期影响,奥斯瓦尔德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原因分析。
(一)婚姻与幸福感
伊斯特林(2005)利用来自1978年和1994年的队列分析发现:没有幸福婚姻的受访者中,有超过一半的受访者渴望幸福的婚姻。而45岁以上的受访者中,超过四成的人认为幸福婚姻是美好生活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完全“适应”没有幸福婚姻的生活环境。伊斯特林(2003)发现,在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者表示,幸福的婚姻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然而,真正拥有幸福婚姻的比例却很少。在生命周期的中期和晚期,无论初婚还是再婚的已婚人士的幸福感都明显高于其他人。奥斯瓦尔德等(2004)进一步验证了婚姻对幸福感的影响机制,指出婚姻中的性行为对幸福感有很强的正向作用。
通常而言,因为不幸福而离婚,那么离婚后会更加幸福吗?伊斯特林等(2006)利用德国1984-2004年间的社会调查考察了德国同居、结婚与离婚对幸福的影响之后发现,婚姻关系的形成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由于分居或离婚而破裂的关系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婚姻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存在“蜜月期”效应,即在结婚当年和接下来的一年,会看到生活满意度的显著提升,之后会下降,但仍高于婚前的基准水平。而婚姻关系的破裂主要是由于个人的性格特征导致的,与婚后下降的幸福水平无关。另外,同居与结婚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因此提高幸福感重要的是找到合适的伴侣,而不是结婚本身。奥斯瓦尔德等(2006)提出了婚姻关系破裂对幸福具有正向影响的结论,即认为离婚夫妇的幸福感会提升。他们通过对英国时间序列数据研究表明,离婚的夫妇能够从婚姻的破裂中获得幸福感,并且男性和女性受益平等。离婚在短期内是痛苦的,但在两年后会得到改善。并且令人惊讶的是,一个人是否迅速再婚似乎并不会影响他在离婚两年后的幸福水平。但这一结果并不意味着更多的英国夫妇应该离婚,而是说明不幸福的伴侣关系最终都会结束,并且双方在离婚后都更幸福。
父母可能会担心离婚事件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奥斯瓦尔德等(2012)却没有发现孩子在离婚后会受到负面影响。他们以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实验室实验,实验结果未显示父母离异对大学生幸福感存在明显负向结果,离婚并没有出现许多心理学文献中所指出的那种可怕影响。
(二)工作与幸福
1.失业与幸福。奥斯瓦尔德等(1994)利用英国的调查数据表明,失业者的幸福感和心理健康水平远远低于有工作的人,甚至失业带来的效用损失比离婚还要大。进一步分析表明,失业给年轻人以及高失业率地区的居民带来的痛苦较少,长期失业者比短期失业者相对更快乐。奥斯瓦尔德等(2001)基于12个欧洲国家和美国的幸福数据发现,通货膨胀和失业率对居民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并且从边际效应来看,失业对幸福感的负面影响比通货膨胀更大。
莱亚德(2004)利用美国一般社会调查和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从个人层面的决定因素分析了失业对幸福的影响。结果显示,失业极大地降低了幸福感。当一个人失业时,他的福利下降有两个原因——首先是收入的损失,其次是精神上的损失,比如自尊丧失。失去自尊所造成的痛苦至少和一个人失去一半收入时所感受到的痛苦一样大。因此,失业受到双重打击——收入的损失和自尊的损失都会对幸福感造成伤害。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失业对幸福感的影响是如此毁灭性的。
莱亚德等(2021)指出,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全球GDP萎缩了约5%。在许多国家,到2020年底,职位空缺率仍比正常水平低约20%。年轻人、低收入者和低技能工人也更有可能失去工作时间或完全失去工作。不能工作对幸福感产生了负面影响,疫情期间的失业导致生活满意度下降12%、负面情绪增加9%。
2.工作质量与幸福。在国际调查报告中,员工对8种不同的工作特征进行了排名,从“根本不重要”到“重要”再到“非常重要”。特征具体为高收入、灵活的工作时间、良好的晋升机会、工作保障、有趣的工作、允许独立工作、允许帮助他人、对社会有用。莱亚德等(2012)利用这一调查报告发现,大约60%的人认为工作保障非常重要,只有大约20%的受访者认为,拥有高收入非常重要。那么员工如此重视的工作保障对生活幸福感究竟会产生多大效应?莱亚德等(2020)使用英国数据发现,工作质量对幸福感会产生显著影响,研究结果可以解释16%的幸福差异。莱亚德等进一步发现,好的工作环境可以通过改善人们的身心健康对幸福产生正向的效应。因此,生活满意度不仅与工作收入相关,而且与工作保障、自主权、工作场所信任、独立性等的指标密切相关。
此外,领导者能力也能影响员工的幸福感。奥斯瓦尔德等(2017)认为领导者能力是员工工作满意度的最有力预测因素。他们利用包含27000名员工的横截面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即使一个员工枯燥地坚持在同一工作场所做同一份工作,领导者能力的提高也可以改善员工幸福感。关于幸福感如何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方面,奥斯瓦尔德等(2015)认为,快乐和幸福能够使员工更有效率,为典型的计件工资模式提供了来自幸福经济学的证据。
五、生命周期与幸福
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人们的主观幸福感有不同的变化趋势,并且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呈现出相似的分布。当然,由于个体特征不同,幸福感随生命周期的变化在不同的群体之间存在差异性。伊斯特林与奥斯瓦尔德发现了个体幸福在生命周期中不同的变化模式。
(一)生命周期中的幸福趋势
伊斯特林(2000)利用美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进行队列分析发现,群体的平均幸福感的生命周期趋势非常平缓,没有出现明显的年龄趋势。通过将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整合起来,幸福感在生命周期中几乎是恒定的。一般来说,人们到退休年龄时,收入和一般经济状况都会大幅改善,然而主观幸福感却没有相应的提高。生命周期模式再次呈现了主观幸福感和收入之间的矛盾关系。伊斯特林(2001b)利用合成队列法研究幸福与年龄的关系发现,在生命周期的开始阶段,所有人对物质条件的需求都是相似的,但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需求水平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而个体的效用函数与物质需求成反比。因此,尽管收入的增加意味着人们可以拥有更多的商品,但这对福利的积极影响被人们在生命周期中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水平所抵消。但是,奥斯瓦尔德等(2004)却给出了不同的回答,幸福感在生命周期中呈U型曲线分布,年轻和年老时幸福感较高,在中年时期的幸福感会跌至谷底,而并非是恒定不变的。
关于幸福感在生命周期中呈U型曲线分布,奥斯瓦尔德等(2008b)通过使用50万个随机抽样的美国和西欧等国家数据,在控制收入、教育和婚姻等混淆因素的影响后发现,在大西洋两岸,无论男性还是女性,中年时期的幸福感都达到了最低点。同时,在东欧、拉丁美洲和亚洲的72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居民幸福感都随生命周期存在类似的U型曲线分布。针对幸福感U型曲线,奥斯瓦尔德等(2008b)给出了三个可能的原因:一是人们慢慢学会了适应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但在中年时期需要接受住自己不可实现的抱负;二是快乐的人总体上比痛苦的人活得更长久;三是可能在亲人朋友去世后,比较心态的存在使得人们会更加珍惜余下的岁月。
然而一些学者认为,幸福感在一生中遵循U型曲线这一观点存在争议,因为他们认为个体在不同年龄阶段对“幸福”的理解不一样。针对这一质疑,奥斯瓦尔德等(2016)另辟蹊径,以抗抑郁药物的使用量来为生命周期中的幸福感U型曲线提供证据。通过调查27个欧洲国家使用抗抑郁药物(作为精神痛苦的代理变量)的数据发现,人们使用抗抑郁药的概率在40岁时达到峰值。人们在中年服用抗抑郁药的概率大约是25岁以下或65岁以上具有相同特征人群的两倍。这种不依赖于主观幸福感调查数据的研究模式与幸福感U型曲线中人们在中年时期会经历低谷的说法一致,即幸福和心理健康在一生中遵循U型曲线分布。奥斯瓦尔德等(2017)同时还为U型曲线提供了首个纵向追踪数据的有力支持。他们通过使用英国家庭追踪调查(BHPS, 1991-2008)、澳大利亚家庭收入和劳动力动态调查(HILDA, 1984-2008)、德国社会经济追踪调查(SOEP, 1984-2008)和澳大利亚医学平衡和生活调查(MABEL)四个不同的数据集来研究生命周期中的幸福感水平,结果显示,个体的幸福感分别在43.3岁(BHPS)、43.1岁(HILDA)、53岁(GSEOP)和40.7岁(MABEL)达到曲线的最小值,这提供了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幸福感U型曲线分布的纵向证据。
(二)生命周期中的幸福差异
生命周期模式不仅揭示了主观幸福感随年龄的变化情况,同时也发现了这一变化情况存在种族、性别和教育水平上的差异。伊斯特林等(2008)利用美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验证了美国白人与黑人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差异,发现白人通常比黑人更幸福,不同种族的幸福感在整个生命周期都存在差异。但近年来,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幸福感差异已适度缩小。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更幸福,这种学历带来的幸福感差异要小于种族带来的差异。通过对教育进一步的跟踪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影响了相对收入,进而导致幸福感的持续差异化。这可能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一方面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更有可能拥有幸福的婚姻。与种族、教育水平不同,幸福水平在不同性别之间不存在稳定的差异性。伊斯特林利用美国1978-2003年的全国性调查数据发现,幸福取决于当期生活满意度与成就感的平衡。在控制了出生年份、种族、教育等因素后发现,在成年生活的开始阶段,女性对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家庭生活都比男性更满意,后期则会发生逆转。男性与女性的幸福感差异在不同的出生队列中不同,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每个出生队列中,女性的幸福感相比于男性在下降。
(三)生命周期中的幸福冲击
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件都会对我们的幸福感产生影响,一些正面事件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一些负面事件则会对幸福感带来致命伤害。奥斯瓦尔德等(2021)指出,彩票等意外之财能够显著提升人们的幸福感。相反,由于损失厌恶心理(loss aversion),生活中负面事件的冲击会带来更大的幸福感损失。奥斯瓦尔德等(2008a)指出,最大的幸福感损失来自配偶的去世,第二糟糕的是孩子的死亡,第三糟糕的是父母的去世。莱亚德等(2019)研究表明,犯罪往往在经济上和心理上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比如直接的盗窃经历显著降低了受害者的幸福水平。伊斯特林(2001b)区分了群体层面幸福感与个体层面幸福感的差异,研究发现,虽然一个群体在生命周期中的幸福感是稳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个体层面上主观幸福感也是一条平坦线。个人生活环境的重大变化,诸如婚姻、失业、孩子出生、退休和配偶去世等生活事件都会影响主观幸福感。
关于幸福经济学的研究,奥斯瓦尔德还有诸多重要的洞见。奥斯瓦尔德等(2014)发现,幸福感是个体在行为决策过程中的一个影响因素,即幸福的人更倾向于规避风险。他们将安全带的使用情况作为个体规避风险的指标,幸福感较低的个体自觉系安全带的概率也较低,从而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他们进一步利用“丧偶”作为工具变量来检验幸福感降低对安全带使用的影响,发现失去配偶导致的主观幸福感水平下降降低了个人系安全带的频率。此外,不仅幸福感的“绝对水平”会对个体行为决策产生影响,幸福感的“相对水平”也会对个体的行为选择产生影响。奥斯瓦尔德等(2011)对欧洲国家和美国各州的研究发现,幸福感水平较高的地区具有较高的自杀率,将其称之为“自杀率悖论”。例如,冰岛、爱尔兰、瑞士等国家的幸福感相对较高,但自杀率也较高。美国50个州中犹他州的幸福感排名第一,但自杀率却排在第九。纽约州的幸福感排名第45,但自杀率却是全美最低的。这项研究的目的不是说明更快乐的人更倾向于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是幸福感低的人在一个快乐的地方更可能会感到生活对其不公,从而增加个体自杀的风险。
相反,较高的幸福水平也会促进个体的正向行为决策。奥斯瓦尔德等(2015)发现给实验组播放喜剧电影片段这种短期的幸福冲击就能够让工作效率提高10%~12%。另一项实验则是通过询问受访者近期家庭生活中的悲剧来降低个体的短期幸福感,发现较低的幸福水平与较低的生产力之间存在联系。奥斯瓦尔德这一项研究提供了这样一个证据:人类幸福水平与人类行为表现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六、世界幸福报告: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努力
公共政策的目标到底是什么?这是世界范围的重要命题。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近些年开始将幸福作为公共政策和社会发展的衡量标准之一,经合组织(OECD)2012年发布了衡量幸福指数的国际标准指南。《世界幸福报告》(WHR)为这一关键命题做出了重要贡献。该报告是由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约翰·赫利韦尔(John Helliwell)、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理查德·莱亚德、哥伦比亚大学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等人主编,由联合国出版。莱亚德从2012年第一份《世界幸福报告》出版至今一直担任联合主编,为世界幸福经济学研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公共政策与幸福
《世界幸福报告》希望能够充分展示幸福科学的价值,使政策制定者能够让幸福成为公共政策的实际目标。当政策的目标是提升国民幸福感时,政策制定者就需要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评估他们的政策实施效果。《世界幸福报告》(2015)将公共支出视为社会抉择,提出可以在成本-收益分析中使用幸福作为政策收益的分析范式。首先,根据每一美元支出所带来的额外幸福收益,对所有可能的公共政策进行排序,从最有效的政策开始递减排序。其次,在财政支出预算约束下,尽可能多地采取各种政策提升国民幸福感。总体来说,一项新政策的价值就是边际公共支出所产生的额外幸福收益。这种范式的成本-收益分析避免了传统方法仅用货币衡量所带来的问题,并用证据证明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即多给穷人一美元带来的幸福比给富人更多。此外,由于该方式还考虑了收入以外的所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它可以应用于更广泛的政策评估。
(二)生活环境与幸福
2018年《世界幸福报告》评估了人口迁移对幸福的影响。在中国,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足以被称为“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移”。1990—2015年间,中国城市人口增长了4.63亿,其中一半是从农村迁移而来。《世界幸福报告》(2018)发现,对于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居民来说,他们的工作收入几乎增加一倍,但却没有比农村居民更快乐,可能的原因在于,城市生活比农村生活更不安全,有更少的朋友和更多的歧视。对于国际移民来说,每个移民的幸福感不仅与目的国的幸福感相关(权重约为0.75),还取决于原籍国的幸福感(权重约0.25)。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搬到更幸福国家的人会提高幸福感,而搬到更不幸福国家的人往往会降低幸福感。此外,移民的幸福感也取决于当地人对移民的接受程度。
2016年和2020年的《世界幸福报告》重点关注了幸福不平等(happiness inequality)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莱亚德等指出幸福不平等对幸福感有重要的影响,他们在解释平均幸福感时,指出幸福不平等比收入不平等更重要,它显著降低了居民的生活满意度,这表明人们生活在幸福感很平等的社会中更加幸福。不平等一直以来都是公众极大关注的问题,以往收入和财富被直接视为福利或者社会进步的度量,从而使得福利不平等直接用收入或者财富的不平等进行度量。然而,这种福利度量方式受到诸多批判,因为它遗漏了健康、教育、预期寿命等重要指标。莱亚德等认为主观幸福感不平等提供了一种超越一般意义上不平等度量的方法,是非常合适的衡量福利不平等的变量,就像主观幸福感提供了一个关于福利的完美衡量标准一样。
2020年新冠疫情使居民的精神和身体健康受到了双重压力和挑战,2021年和2022年的《世界幸福报告》中重点关注了新冠疫情与幸福的关系。莱亚德等(2021)发现,居民生活满意度有令人惊讶的弹性,在新冠疫情暴发的第一年,外部环境的改变导致人们情绪的变化大于生活满意度的变化,虽然这一变化在封锁期间较为严重,但是人们的恢复速度很快。根据盖洛普世界民意调查数据发现,尽管前一天说自己担心或悲伤的人增加了大约10%,但是人们的积极情绪在总体上没有变化。此外,新冠疫情也证明了信任对人类福祉至关重要,莱亚德等(2022)指出,新冠疫情期间,那些对公共机构信任度较高、不平等程度较低的国家,新冠肺炎的死亡率明显较低,究其原因是人们对公共机构的信任,居民更加愿意支持公共机构的行动。
(三)幸福最大化原则
2016年的《世界幸福报告》提出了幸福最大化原则:一是将幸福感作为人们享受生活的程度来评估人类的进步;二是政府的目标应尽可能地为居民最大化幸福和最小化痛苦创造条件;三是每个人的义务是创造世界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和最少的痛苦。在所有这些方面,减少不快乐(或痛苦)比增加那些已经处于较高水平幸福感居民的幸福更重要。那么,我们有希望实现基于幸福最大化原则的生活方式吗?莱亚德等(2016)认为人类有两种本性:一种是自私的,另一种是利他的,道德文化的功能有助于促进我们内心的利他主义,而不是自我中心主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不仅有利于他人幸福而且有利于我们自己幸福的道德体系比单一促进自我幸福的道德体系能更好地实施。因此,实现幸福最大化原则的前提是,它需要自我同情和对他人的同情。
七、结语
通过对伊斯特林的研究路径进行分析,我们基本上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脉络:幸福除了受到收入的影响之外,身心健康、婚姻关系、年龄、生命周期等各种非收入层面因素都对个体的幸福感至关重要。伊斯特林提出了幸福最大化目标,认为个体在不同的层面都有期望目标与当前的实现进度,一个人的总体幸福取决于每个领域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每个因素在个人效用函数中的相对重要性。实现幸福最大化的最大阻碍在于适应性与社会比较,而婚姻与健康的“适应性”要小于收入层面的“适应性”,也就是说在婚姻与健康等非收入层面投入更多的时间,相比之下更能增加我们整体的幸福水平,实现幸福最大化。
莱亚德侧重研究心理健康对个体幸福感的影响。在所有影响幸福的因素中,他认为心理健康是衡量幸福感最有效的指标,它较好地解释了一国国民生活满意度的差异,并且远比收入和失业有效。抑郁和焦虑是最常见的精神疾病,影响着世界上约10%的人,给世界各国政府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然而,即使在富裕国家,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患者接受了治疗。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要更加关注心理健康这个非收入因素。此外,治疗精神疾病节省的公共资金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成本。因此,相比于收入因素,我们要更关注人们的心理健康对幸福感的影响。同时,莱亚德自2012年担任《世界幸福报告》的联合主编至今,为世界幸福经济学研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奥斯瓦尔德重点关注生命周期与幸福之间的联系,以及对影响幸福的各个因素进行实证检验。人一生的幸福感随着生命周期呈现U型分布,在青年和老年时期的幸福感最高,中年时期的幸福感最低。奥斯瓦尔德总结了幸福的人所具备的一些普遍特征:幸福的人大多是年轻人和老年人、富有和有工作的、已婚的、健康的以及多吃水果和蔬菜的人;而幸福的国家大多具有富裕、受教育程度高、民主、信任和低失业率等特征。此外,基于适应性理论,在遭受负面的外生冲击后,个体的幸福感水平往往并不能回到原来的水平,但也不会从此一蹶不振。因为人们总能适应新的环境,维持新的幸福感水平。
幸福经济学研究的最终落脚点应着眼于公共政策的制定。通过对三位幸福经济学家学术贡献的梳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公共政策的重点不仅要“创造财富”,更要“创造福祉”。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提高幸福感,高质量的就业、公平的收入分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康的身体、适宜的生活环境、完善的政府治理等才是提升幸福感的关键。中国作为发展中、转型中的大国,尽可能地避免“幸福—收入”之谜表现出的问题,实现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共同富裕是当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注和参考文献略)
鲁元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湖北省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邮政编码:430073,电子邮箱:yuanpinglu@ zuel.edu. cn。